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申请事宜的说明

更新时间:2018-10-29

各位同学:

 

本学年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本校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相关部门刑事处罚;

5、由于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原因可能无法完成学业者不得申请;

6、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7、此前在深研院已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贷款;本年度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本年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材料

1. 国助申请材料:

a)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1份、户口本户口页复印件1份;

c)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

d) 在校期间学校出具的各学期成绩单(老生可在H栋一楼大厅的机器上自助打印;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即可);

e) 原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含)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盖章);

f) 《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开学已经交过的同学不用重复提交);

g) 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及见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h) 手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原因并署名;

i) 已婚的同学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时配偶也需要到场签字;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2. 商助申请材料:

a)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1份、户口本户口页复印件1份;

c)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

d) 《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开学已经交过的同学不用重复提交);

e) 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及见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f) 已婚的同学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时配偶也需要到场签字;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不还利息,毕业后三年内按月还息,毕业后三年后按月还等额本息,还款期限为不超过十三年,利息为国家同档期基准利率。贷款额度为 12000元/年。

2、商业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按月还利息,毕业后按月还的等额本息,利率为国家同档期基准利率,还款期限为十年,最高贷款金额是 (学费+生活费)*80%/年,其中“生活费”一项最高为15000元/年。

3、申请国助者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商助者请填写《商业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这两个表用黑笔填写,不能涂改。见证人信息由院系的班主任或学工老师填写(见证人负责见证申请者信息真实性,并非贷款的担保人),须附上见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同一位见证人有几位申请学生,则一位见证人只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此前在深研院已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贷款;本年度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商业助学贷款是由厉伟校友方热心担保,同学的逾期还款和不良征信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记录,请务必按时还款,维护好自己的征信,亦珍惜、维护好校友的这份热心!

 

四、申请流程

1、收集申请。秋学期开学后,以院系为单位收集学生贷款申请材料。 

2、院系汇总。各学院学工老师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初审后交往学工处。截止日期:2018年9月21日(周五)下班前。

3、资格复查。学工处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对材料进行复核。

4、银行审核。复核后的材料提交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进行审核。

5、集体签约。审核合格后,银行安排时间临校与申请学生当面答疑并签署贷款合同(秋学期中下旬)。

注:若有疑问,可咨询学工处周老师(0755-26035259;zhoupeng@pkusz.edu.cn)。非常感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