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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2-03-02
请有意申请2012年度学术交流基金的研究生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申报。由于全校申请的人数不断增多,原则上优先资助博士生,资助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
需注意事项:
1.
学生须在校内门户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字
,签名包括本人和导师。
2.
请提交到各院系教务老师,由主管教务院长签名(在“院(系、所、中心)审核意见”一栏的左边)。
3.
请于深研院各院系材料提交日期之前提交:
3
月16日前
(第一批)、
5
月16日前
(第二批)、
10
月7日前
(第三批)、
12
月2日前
(第四批)按院系一起 提交教务处(H栋103 刘老师)。
4.
本年度学术交流基金的申请范围仅为: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具体请参看《通知》。
5.
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参会者
须先办理学生出访申报手
续后方可申请,补办出访手续的学生一律不考虑资助。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
2012
年度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2012年度资助申报工作将按如下程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有关申请人按要求申报。
2012年度资助申请共分为4次,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网上申请时间
院系材料提交日期
深研院材料提交时间
会议举办日期
第一批
2012.03.01-2012.03.16
2012.03.21前
2012.03.16
前
2012.01.01以后
第二批
2012.05.01-2012.05.16
2012.05.21前
2012.5.16
前
2012.03.01以后
第三批
2012.09.17-2012.10.01
2012.10.10前
2012.10.07
前
2012.05.01以后
第四批
2012.11.17-2012.12.01
2012.12.05前
2012.12.02
前
2012.09.01以后
2、主要资助内容:
(1) 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资助金额根据参会国家或地区以及参会形式确定。
(2) 在国内召开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火车),资助金额根据会议地点和参会形式确定。
(3) 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的往返旅费。资助金额根据举办地确定。
(3) 国际学术会议会议注册费。
(4) 签证(注)费。
(5) 往返机场/火车站交通费。
3、申请学术交流资助的具体程序:
(1) 申请人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须先办理北京大学研究生出访申报手续(具体内容参见:
http://grs.pku.edu.cn/pygc/xjgl/cggl/14zdzc/9708.htm
)。
(2) 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选择“学生业务”→在“国际会议资助”一栏点击“出国资助申请”→点击“提交申请”→选择相应的出国(境)信息(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选择“国内会议”)→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提交”。
(3) 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后,导师和所在院系对研究生所参加交流活动的内容、在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由导师签字、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
(4) 提供国际会议邀请函,并应有论文接收及参会形式(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等)等内容,以及其他资助来源等相关材料。电子邮件需由导师签字确认,非英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内容不齐的申请人不予考虑资助。
(5) 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交至本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
(6)各院系于
上述
1
中规定的日期前
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上述各项申请材料。同时,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将资助的优先顺序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对经过院系审核的资助申请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额度和范围并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校内门户个人界面栏目查看相关结果。
5、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中,未成行者或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者,本次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6、获得资助资格的研究生如未能成行或放弃资助资格,应于结果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告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105室),否则,将会影响下一次的申请。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