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奖

更新时间:2011-11-23

接校本部通知,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并根据本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在近期开展本年度创新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专科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加学校奖励评选。

 

(二)评选条件

创新奖共设学术类、社会活动类、文艺类、体育类四项。凡申报创新奖者,必须是在全面合格的基础上,在学术、社会活动、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1.学术类: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者;其它在学术领域取得足以获得创新奖荣誉称号得成绩者。

2.社会活动类: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者。

3.文艺类: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者,或获得团体第一名中的主要成员;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4.体育类:在全国性比赛中(不含邀请赛)获得个人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在大型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中获得前八名者,或获得团体前八名中的主要成员。

 

(三)初评程序

申报学术创新奖的学生,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且注明排名次序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向学工处提出初评名单,由学工处统一发给学校;
  申报社会活动创新奖的学生,先交到院系,且注明排名次序,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院学生工作处向校学生工作部提出初评名单
  申报艺术类创新奖的学生,先交到院系,且注明排名次序,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请,由艺术学院提出初评名单;
  申报体育类创新奖的学生,先交到院系,且注明排名次序,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向体育教研部申请,由体育教研部提出初评名单。

申报创新奖必须如实填写《北京大学学生创新奖申报表》(附件1),并就创新成果提供证明材料。

各院系负责汇总工作的老师请填写:《2011创新奖学院汇总表》(附件2)。社会工作类创新奖请填写《2010~2011学年“创新奖”社会工作类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最终审核

所有创新奖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将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确定学生创新奖名单。申报创新奖未能通过、在校各方面表现又均合格者,各院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项。 

 

(五)日程安排

1、9月9日中午12点之前院系提交所有类别创新奖申报材料并注明排名次序。材料提交至:liuziyu@pkusz.edu.cn

2、9月14日,学工处组织奖励评审委员会,确定并通过学术类创新奖申报名单及排名次序。获奖名单将于9月15日公示。

3、9月16日,学工处向校本部申报创新奖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4、学工部将在其他奖项评审前通知各单位评审结果

联系人:罗碧芳、刘子玉

联系电话:26032729/26032324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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