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选调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1-09

 

 

关于协助做好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北京市将结合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高校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985”高校2012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条件

 

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当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各高校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精神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上交所在院系。(填表说明见附件2)

 

3、院系、学校分别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其中一份返还学生本人。各高校汇总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4、2012年3月13日前,北京地区高校将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bjjwzht@126.com)、推荐表(每人2份)交至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朱义清,联系电话:66074439。

 

四、选拔选调生有关事项

 

选调生选拔工作将在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后开展。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选调生初步人选除符合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荐人员的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名任意职位均可,只要笔试成绩合格即可,与是否录用无关);

 

2、具有高校推荐表;

 

3、在北京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国有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均为北京市属基层单位)。

 

专此函达。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