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安全提示

更新时间:2018-10-29

亲爱的同学们:

近期,全国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密集,尤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套路也在不断更新,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学校特别叮嘱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及常见手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以下几种: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似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已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已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二、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三、识别防范需加强非法集资虽然花样翻新、套路很多,但通过以下几点可以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1)查: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就涉嫌非法集资;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官方网址、客户服务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等正规服务渠道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

2)问: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考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问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3)对照: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假如,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是5%,那么4倍就是20%,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不轻信:不轻信所谓高息“保险”、高回报“理财”,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要被小利所诱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或保险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任何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5)务必警惕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最后,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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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