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更新时间:2017-09-07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方向

 

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

 

40

城市规划与区域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与技术

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技术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5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 申请人应提供材料

1、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

2、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

3、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 ,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

4、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

5、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套;

7、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申请办法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17年9月8日-18日 ,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8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审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2、申请资料寄送

2017年9月18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以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C栋206室,邮编:518055 ,电话:0755-26032259,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与复试


1、      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复试。2、      复试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3、      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待录取与公示

 1、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7年10月25日前,我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推免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网站(硕士/博士招生--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3、我院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

 

七、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6032259

招生咨询邮箱:huw@pkusz.edu.cn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C栋206室

 

九、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2018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