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更新时间:2019-01-21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学院对安全工作统一管理,实验室分级管理,课题组负责制。学院设立安全指导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组长由主管实验室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各课题组指派一名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课题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人人有责。各实验室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掌握水、电、气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品安全知识、一般急救知识、仪器设备安全操作流程、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通过才可申请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实验,对工作场所、所有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

4、水电安全。实验人员熟悉实验室内水、电的总开关位置及使用方法。使用电器,注意电压电流功率的匹配。对高压装置具有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内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有裸露电线头。

5、消防安全。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实验人员应熟悉灭火器、石棉布等使用方法和存放位置。灭火器使用后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进行更换。熟悉大楼的疏散通道。实验室定期清理废旧物品,尤其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化学品安全。本着资源节约和共享原则,实验室所有化学品登记入库,按类分别存放。管制类化学品,必需申请领用,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7、环境保护。尽可能避免实验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验用针头、碎玻璃片等锐器,放入特定锐器盒,不得直接丢入垃圾桶,以防伤到保洁人员。

8、进行具有危险性(剧毒、易燃易爆等)的实验必须经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守,做好个人防护(防护镜、实验服、口罩、手套等),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

9、安全事故处理。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大蔓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真相。对事故瞒报、不报的相关人员将追究责任,情况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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