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景观设计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与复试名单

2011-03-15

1.复试资格和名单

    2011年报考地理学(景观设计学,70524)的考生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人数一共48人,按照150%参加复试名额控制标准14个录取指标能够接受的最大参加复试人数为21人。因此下面21名同学取得复试资格: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英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备注

1

唐声晓

100011011470489

65

72

124

115

376

 

2

苏亚辉

100011011470108

61

65

122

127

375

 

3

胡卜文

100011011470398

61

74

125

112

372

 

4

龚  钊

100011011470472

66

74

115

115

370

 

5

连  欣

100011011470104

73

69

120

106

368

 

6

贺  敏

100011011470094

62

70

118

117

367

 

7

简  婧

100011011470095

50

78

123

115

366

 

8

李  玥

100011011470511

63

68

118

114

363

 

9

孙志梅

100011011470446

56

66

123

115

360

 

10

谢连风

100011011470437

62

74

115

109

360

 

11

仪  星

100011011470447

67

73

117

103

360

 

12

陈肖纯

100011011470466

65

60

108

123

356

 

13

范  京

100011011470091

59

70

114

113

356

 

14

刘  婷

100011011470476

72

56

110

116

354

 

15

曹冠宇

100011011470502

65

61

113

115

354

 

16

韩  爽

100011011470406

61

66

114

113

354

 

17

张  敏

100011011470449

55

71

114

113

353

 

18

陈雨虹

100011011470419

73

76

97

107

353

 

19

王惠民

100011011470499

50

67

122

113

352

 

20

王梅燕

100011011470481

68

60

118

105

351

 

21

孔亮集

100011011470496

59

71

117

102

349

 

2.复试要求和需要携带与提交的材料
    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参加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组织的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1)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提交材料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不另邮寄与递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2)报名登记表;(3)个人陈述;(4)熟悉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教师或者专业人士推荐信2封;(5)正式成绩单;(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原件(往届生,原件在提交材料时检对后退还);以及,(7)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 (8)面试费100元

3.复试时间及地点、要求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笔试

3月18日

13:00-19:00

三教201

综合专业能力和中文能力测试。

面试

3月19日

8:00开始

北大科技园505室

(1)8:00抽签排序,8:15正式开始;(2)中午不休息,全部复试完为止。

英语听力考试

3月20日下午14:00-14:30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4.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总时间为6个小时,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中文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中文能力测试一起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平时学习积累和学习习惯,以测试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科技论文写作能力和水平为主,包括语言逻辑与组织、表达准确性、写作规范性。参加面试的学生需要自备速写本(无需画板和画架)、普通铅笔(无需彩铅)、钢笔(足够的墨水)、橡皮、米尺等。

面试主要包含英语水平测试和专业交流两个部分。英语水平,涉及听力、口语和理解能力,学生将随机抽取一段与专业相关的英文短文或者段落,要求学生大声朗读,然后用中文扼要介绍其内容或者翻译其中的关键性句子,解释关键性词汇,并用英语回答面试小组教师提出的提问。

专业交流,考生随机抽取与专业相关的问题回答,并展开和参加面试的老师的交流。参加面试的老师的提问可能是任何角度的,目的是测试学生的专业兴趣,对基本知识与概念的掌握与应用,知识面与知识结构,对实际问题的关注、理解与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等。

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该积极并正面回答教师的提问,展现自己的知识和思维水平。

回避:面试进行时,等候面试的同学请在资料室休息等候。面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面试现场,禁止和等候面试的同学交流,一旦发现按照舞弊取消交流双方的面试成绩。

5.成绩考核与录取

(1)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60分及格;(2)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格,由参加面试的全体老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加权平均为个人面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平均成绩*50%。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英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3)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附件 面试携带的证明材料要求

第(1)项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复试过程须查验,请随身携带,没有或者不全不能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第(2)到(6)项为考试资格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将原件或者复印件装入大信封中一次提交。

第(7)项,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请将原件或者复印件简单装订成A4一册,封面上附详细目录。有效的材料包括:(I)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复印件);(II)代表性作业(实习报告全部或者节选、规划或者设计作业与作品、最好包括指导教师评语);(III)参加的规划设计或者研究项目(须注明本人贡献);(IV)获奖证书;(V)发表论文复印件(若有);(VI)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VII)本科毕业论文摘要与评语(往届生)或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应届生);(VIII)英语水平与能力证明材料;(IX)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无论录取与否,证明材料恕不退回,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