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城市与区域规划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与复试名单

2011-03-15

2011年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硕士研究生

复试细则与复试名单

1.    复试资格和名单

按照150%差额复试名单如下:

1)  城市与区域规划方向: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英语

政治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总分

备注

1

赵亚萍

11470367

62

70

100

105

337

 

2)城市设计方向: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英语

政治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总分

备注

1

曾凌云

11470377

54

69

131

108

362

 

2.

陈果

11470373

54

58

123

116

351

 

3.

刘丰有

11470363

52

57

131

91

331

 

3)土地利用规划方向: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英语

政治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总分

备注

1

 王森

11470368

72

62

101

121

356

 

2

赫胜彬

11470372

67

61

129

99

356

 

3

牛妍

11470365

72

55

117

110

354

 

 2.    复试要求和需要携带与提交的材料

    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提交材料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不另邮寄与递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2)报名登记表;(3)个人陈述;(4)熟悉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教师或者专业人士推荐信2封;(5)正式成绩单;(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原件(往届生,原件在提交材料时检对后退还); (7)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8)面试费100元

要求:

第(1)项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复试过程须查验,请随身携带,没有或者不全不能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第(2)到(6)项为考试资格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将原件或者复印件装入大信封中一次提交。

第(7)项,能够证明本人学习与研究能力的学习与工作材料,请将原件或者复印件简单装订成A4一册,封面上附详细目录。有效的材料包括:(I)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复印件);(II)代表性作业(实习报告全部或者节选、规划或者设计作业与作品、最好包括指导教师评语);(III)参加的规划设计或者研究项目(须注明本人贡献);(IV)获奖证书;(V)发表论文复印件(若有);(VI)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VII)本科毕业论文摘要与评语(往届生)或者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应届生);(VIII)英语水平与能力证明材料;(IX)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复试时间及地点

1)城市与区域规划方向: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面试

3月19日下午2:30

北大逸夫二楼3456房间

四楼会议室

英语听力考试

3月20日下午14:00-14:30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城市设计方向: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面试

3月22日

8:00开始

逸夫二楼

(1)8:00抽签排序,8:15正式开始;(2)中午不休息,全部复试完为止。

英语听力考试

3月20日下午14:00-14:30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3)土地利用规划方向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面试

3月21日

9:00开始

北大逸夫二楼3358房间

三层北大自然地理专业教室

英语听力考试

3月20日下午14:00-14:30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4.复试内容与要求

面试主要包含英语水平测试和专业交流两个部分。英语水平,涉及听力、口语和理解能力,学生将随机抽取一段与专业相关的英文短文或者段落,要求学生大声朗读,然后用中文扼要介绍其内容或者翻译其中的关键性句子,解释关键性词汇。

专业交流,考生随机抽取与专业相关的问题回答,并展开和参加面试的老师的交流。参加面试的老师的提问可能是任何角度的,目的是测试学生的专业兴趣,对基本知识与概念的掌握与应用,知识面与知识结构,对实际问题的关注、理解与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等。

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该积极并正面回答教师的提问,展现自己的知识和思维水平。

回避:面试进行时,等候面试的同学请在资料室休息等候。面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面试现场,禁止和等候面试的同学交流,一旦发现按照舞弊取消交流双方的面试成绩。

 

5.成绩考核与录取

(1)面试成绩100分,60分及格,由参加面试的全体老师独立评分,加权平均为个人面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英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3)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