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3级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2013-06-27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3级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祝贺您成为北京大学的研究生!现将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3年8月26日6:30-21:00,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H栋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须带齐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报到当日进行核查,无原件者不予报到。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能接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党(团)员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须由县、市或师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非北京市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市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写“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本科为北京大学的党员抬头写“深圳研究生院党委”,转入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组织关系抬头写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三、人事档案已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请自带由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签发的本人户口迁移证(北京市市内集体户口的学生持户口卡)。请仔细核对迁移证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其中出生地、籍贯两栏中应当填写到省、市(或省、县)。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户口迁移手续仅在新生入学时办理,入学后不再受理。原是北京地区散居户口的同学不迁户口。

四、报到时须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头平光一寸红底彩照8张,身份证复印件3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凡已通过CET、GRE或TOEFL等外语考试的学生,请带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2013年8月26日6:00-20:30在深圳火车站东出站口安排接站点(注意:深圳火车站西出站口、深圳西站、深圳北站、深圳东站、深圳机场不设接站点)。自行到达的同学,可参考(以当天实际路况为准)以下方式到校:
1、深圳火车站。地铁罗宝线到"世界之窗"站,在地下接驳站转乘43路公交车到"学苑丽水路口"站。
2、深圳北站、深圳东站。地铁环中线到"大学城"站,由C出口转乘B736路公交车到"北大园区"站。
3、深圳西站。36路公交车到"桃源康复中心"站转乘B736路公交车到"北大园区"站。
3、深圳机场。地铁罗宝线到"宝安中心站"换乘环中线到"大学城"站,由C出口转乘B736路公交车到"北大园区"站。
4、深圳机场、深圳火车站、深圳东站乘出租车费用约80-90元;深圳西站、深圳北站乘出租车约40-50元。

六、入住:1、选房:2013年7月15日至7月30日登陆http://ss.pkusz.edu.cn进行选房,用户名为学生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选房方法和规则见登陆后系统说明,逾期未选房者由系统随机分配。
2、收费标准:1200元/每人(1号楼4人间标准,含50元热水费、50元电费);1400元/每人(3人间标准,含63元电费),费用按学年计费缴纳,超出部分水电按实际发生收费。新生一次性缴纳押金300元。
3、办理入住:带财务缴费收据和录取通知书到K栋一楼校园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4、个人生活用品自理。建议不要携带体积规格超过100CM×50CM×40CM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
5、选房及住宿咨询电话:0755-26035317,全老师。

七、新生入学先交费、后注册(获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凭《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通知书》抵扣学费)。不能交齐首年学费者,不予报到注册,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
出于安全考虑,建议新生入学前将抵扣奖学金后所需缴纳学费部分(住宿费及押金现场缴纳)通过银行汇寄到:
开户单位: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开户银行:工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 开户帐号:4000 0272 1920 0022 221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学号及学生本人姓名,入学时,请携带汇款回执原件。未及时汇款的新生亦可于报到现场缴纳学费(现金交费或使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交费)。

八、学费和新生入学奖学金的标准以招生说明公布的为准。

九、深圳大学城学生校园卡办理
1、功能:1)银行卡,生活费发放;2)深圳大学城食堂、商铺消费;3)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借阅;4)门禁卡
2、办卡指引:登录http://ecard.utsz.edu.cn,根据提示申请,新生批次:22-2013-01-7620
3、申请开放时间:2013年07月01日至--2013年07月15日(请在此时段内务必完成)
4、报到当天须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校园卡。

十、学生行李寄送注意事项:
1、请在报到前一周,通过邮政邮寄的方式寄送行李到学校。
2、邮政因装卸、保管行李而收取的费用,学校将先行垫付,学生领取行李时须交纳此费用。
3、每件行李包装要牢固、防雨,均须在两端粘贴上行李签,并在行李签及包裹单上注明专业、学号、姓名和行李件数等资料,无行李签的行李学校将不保证能正常接收。
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H栋  邮政编码:518055
收件人:张凤超    电话:0755-26035305

十一、关于新生入学体检、接种疫苗及各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说明:
1、新生入学需进行体检,由学生承担查体费70元左右。
2、新生在入学后一年内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接种甲肝、乙肝等疫苗,费用自理。
3、新生各项医疗保险费约300元/年(有关保险条款,入学后请参照相关通知说明),其中包括:
1)北京市太平人寿重大疾病险,保险费80元/年,具体事宜请见《关于2013级新生参加人身保险项目的通知》。
2)深圳市大学生意外伤害险,保险费15元/年。其中深圳市政府补贴5元,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补贴5元,学生本人支付5元
3)深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保费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2012年保费为374元/人,其中深圳市财政补贴200元/人,参保人承担174元/人。2013年保费待定,入学后统一缴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北京大学公费医疗。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在体检合格后方能享受公费医疗,此前的就医费用一律自理;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

十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须认真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经济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调查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各项资助的必备材料,表格可在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web5.pku.edu.cn/xszz/下载或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工处网站http://sso.pkusz.edu.cn表格下载)。《调查表》一式三联,三联均须加盖乡镇(含)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学工处、院系、个人分别留存一联)。
1、若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在到校之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学生证、成绩单等可到校后准备):
1)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北京大学学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学生原户籍(即家庭所在地)所在地乡镇一级以上(含)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并盖章);
3)借款人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1份、户口本父母(监护人)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
4)借款人提供考研成绩单或免试推荐证明(可于入学后到教务处开具);
5)借款人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学生本人手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原因并署名;
7)《北京大学研究生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父母(监护人)签字。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总额度为6000元,用于解决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学生毕业后如到国家规定有特殊需要的地方就业,可以申请国家给予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
国家已出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已开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学生可在当地申请贷款,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时需携带贷款合同在深圳研究生院学工处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地区请至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db.com.cn/)。
2、若需办理商业助学贷款请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准备材料中的1)、3)、5)、7)项的材料,贷款额度约为学费及生活费的80%。在校期间还利息,毕业后分期还本金利息,贷款期限为6年。如有疑问,请咨询0755-26035259;student@pkusz.edu.cn。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暑假期间提倡学生开展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十三、如有怀孕,或将于入学前分娩且从报到之日起需休产假1个月以上的新生,必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学校网址:www.pkusz.edu.cn   Email: easy@pkusz.edu.cn 电话:林老师:0755-26035375
请妥善保管证件等重要物品,祝同学们一路顺风,南燕欢迎你!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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