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毕业博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排

2016-03-16

2016年夏季毕业博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排
     3月25日前,完成“预答辩”,核对学籍、学业信息
    a.完成“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俗称“预答辩”。
    预答辩信息维护:登录个人门户——业务办理——培养信息——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维护信息,打印表格,预答辩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录入个人门户,并提交预答辩表格和论文初稿到研究生教务办审核归档。
    b.复核学籍信息的具体路径: 登陆“校内门户”→ “学生业务”→(学籍信息栏目下)“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毕业年月、系所、专业、研究生类别(硕士生/博士生)。
    c.学生网上核查成绩、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特别提示: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要求完成论文初稿,未形成初稿不允许进行预答辩。
4月20日前,提交匿名评阅论文
    1、登陆校内门户维护学位论文信息并生成论文编号(重要!否则无法进行匿名送审)。
    2、发送电子版材料至zhangll@pkusz.edu.cn
    a.匿名评阅论文的电子版;b.发表文章统计-匿名评阅版(压缩包附件);c.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压缩包附件,只需填写个人相关论文信息)
    3、提交纸版材料:
    a.二本装订好的匿名评审的论文(使用匿名评阅的论文封面,若您的论文电子版过大无法通过email发送,请提供五本纸版论文);
    b.三份符合毕业要求的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期刊首页、目录、文章全文(请装入A4牛皮纸袋中,右上角写上姓名、学号、导师);
    c.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2份,压缩包附件,只需填写个人相关论文信息)。
    d.2-b中发表文章统计的文章证明材料(若与3-b的毕业要求文章重复,则不用提交);
   
5月16日前,确定答辩秘书,领取档案材料、进行答辩数据维护。
    预计匿名评阅材料返回,与导师确定答辩秘书(由博士后或讲师担任,需要具备北大工资号或者学号),并请答辩秘书与教务老师联系(0755-26032141),生成答辩秘书权限,并领取论文评阅书和部分答辩审批档案材料。
    在此阶段,需要学生本人、答辩秘书、导师登陆各自校内门户进行答辩相关数据的维护和申请材料的打印。具体操作参见“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指南”。
    5月25日前,完成答辩审批。
    距答辩日期至少五天,提交答辩审批材料。答辩秘书将答辩审批材料和学位论文(书脊上写明学号、论文编号)提交校本部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吴老师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深圳研究生院C205领取表决票,方可参加答辩。
    注意:答辩材料按照学位审批表A、B封面清单进行准备,所需材料均需要通过登陆系统打印。其中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由教务老师负责制作。论文格式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6月5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答辩通过后,请在6月8日前递交以下资料至深圳研究生院C205:
    a.交三本论文,最后一页(原创性声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b.学位审批材料A、B档案,按照封面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
    c.论文答辩审批表和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这两张表从A材料里拿出来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复印三份),复印好后再放回A材料原处。
    d.《论文评阅书修改意见及反馈表》(见压缩包附件)。
    e.向答辩审批系统和图书馆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否则论文无法上学位分会。

    不能按以上进度完成的,将不能在7月审核学位,请在4月27日前办理学籍延长手续(登陆校内门户,填写延期申请,打印表格并签字后交到深圳研究生院C205。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即完成“培养计划”“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否则研究生院不批准。)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