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1年度院长科研基金申请的通知

2011-12-01

各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科研基金2011年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始受理2011年度院长科研基金暨首届研究生创意创新竞赛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申请者在申请前,请认真查阅《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科研基金2011年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2、申请者在选题时题目要具体可行,能在规定的执行期限、批准的经费条件下,达到研究预期目标并提交研究成果。
3、申请书需一式两份,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后,在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院科研秘书老师。
4、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评审,择优推荐。各学院评审小组应由5名具备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学生不参加评审投票。
5、各学院于2011年12月6日之前将本单位评审结果及申请书一份交至科研处。

科学研究处
2011年11月7日